(转教务处)关于公布江苏第二师范学院卓越人才培养计划改革项目评选结果的通知
各院部、部门: 根据《江苏第二师范学院卓越人才培养计划改革项目实施管理办法(试行)》(江苏二师教〔2018〕3号)和《关于开展江苏第二师范学院卓越人才培养计划改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江苏二师教〔2018〕4号)文件精神,在各单位申报的基础上,经专家组评审、校长办公会议审批、结果公示,评选出校级卓越人才培养计划改革项目6项。现予以公布(详见附件1),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立项建设 立项项目建设周期一般为4年,建设期间需提交年度阶段进展报告;建设中期学校组织专家进行中期评估,建设1个周期后进行项目验收。立项项目要在协同培养机制、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内容、教学方式方法、实践教学、教师队伍建设、社会评价机制等方面进行综合改革,确保改革项目顺利实施。 立项后项目主持人需填写《江苏第二师范学院卓越人才培养计划改革项目实施计划表》(以下简称《实施计划表》)(详见附件2),材料提交后下拨项目经费。请各项目主持人登录我校综合信息平台(http://jwgl.jssnu.edu.cn/)→“资讯中心”→“文件上传”→“文件上传与提交”,将《实施计划表》上传至“校级卓越人才培养计划改革项目实施计划表”栏目。材料报送截止日期为6月21日,逾期不予受理。纸质材料(A4双面打印2份)报送至教务处教研科(教学楼205室)。 二、 项目管理 各院部要高度重视卓越人才培养计划改革项目实施工作,按照相关政策要求和项目方案,精心筹划,周密安排;以项目建设为契机,整体推动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为申报省级卓越人才培养项目做好积累。学校对立项项目进行经费资助,建设经费专款专用、一次核定、按年度拨发。 附件:1.江苏第二师范学院卓越人才培养计划改革项目立项名单 2.江苏第二师范学院卓越人才培养计划改革项目实施计划表
江苏第二师范学院教务处 2018年6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