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人事处)关于做好2019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门:
根据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就我校2019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具体布置如下:
一、申报条件
各系列申报条件按《关于印发<江苏第二师范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实施办法>等文件的通知》(江苏二师委〔2018〕8号)文件执行,相关文件可登陆人事处网站、综合信息平台或在本通知附件中查询。
二、其他申报要求
(一)岗前培训
教师、实验、思政系列青年教师晋升中级专业技术职务,须参加省教育厅组织的岗前培训,并取得考试合格证。
(二)教师资格证
凡申报高校教师(含实验、思政系列中、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须持有高校教师资格证。
(三)时间计算
申报人员的年龄、任职年限,论文论著公开发表出版时间,科研成果通过鉴定的时间等,均截止到2018年12月31日。2019年上半年将退休的人员,不得申报专业技术职务。申报人员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的计算,应扣除全脱产学习的时间。
(四)论文、著作
1.以第二作者发表的论文以及在增刊、内刊、专辑、论文集上发表的论文和参编个别章节的书籍均不得作为职称申报材料上报、不得填写进《资格评审表》。如申报人为通讯作者,则论文的第一作者要求是申报人实际指导的我校学生(或联合培养研究生)。
2.以第一作者发表的学术论文及其他相关科研成果必须为已经录入我校综合信息平台并经科研处审核认定的成果,否则不得填写进《资格评审表》。
3.EI期刊论文(JA)可作为申报材料上报,EI(CA)论文不得作为申报材料。
(五)海外高层次人才
对学校近三年从海外引进的具有海外博士学位,或在海外从事过两年以上博士后研究工作的高层次人才,可不受其现职称、资历、教师资格证等条件的限制,根据本人实际水平、能力和业绩以“海外高层次人才”身份申报教授或副教授。
(六)职称评审费
申报中级职称200元/人,申报副高职称300元/人,申报正高职称每人400元/人;高级职称同行专家鉴定费500元/份/人。费用交至财务处统一管理,用于本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
三、工作程序及日程安排
(一)5月6日~10日个人申报、学校资格初审
申报人员向所在学院和部门申报,各单位审核后汇总申报人员报名表(附件1)报送至人事处。人事处初步审查申报人员资格,并及时将初审结果通知申报人。
(二)5月13日~14日高级职称论文送审
教师系列、实验技术系列、思政系列、教育管理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须填写《同行专家鉴定表》(及封面)(附件2)。申报副高者需交3套鉴定材料,每套中均含以本人为第一作者的2篇论文(论著)代表作;申报正高者需交5套鉴定材料,每套中均含以本人为第一作者的3篇论文(论著)代表作。送同行专家鉴定的材料中,论著须用原件,论文用复印件(复印杂志封面、目录、封底和论文正文)。同行专家鉴定表第6页“五、专家鉴定结论意见(B)”须单面打印并装订为同行专家鉴定表最后一页。
论文送审时间安排:
1. 5月13日实验、思政、教育管理系列正高与副高
2. 5月14日教师系列正高与副高
提交同行专家鉴定材料时,请同时报送由财务处出具的评审费收据,即正高2900元/人、副高1800元/人(含评审费)。按照《关于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实施办法的补充规定(试行)》,2018年送审的同行专家鉴定结果本年度是否重新送审由申报人自行决定。
(三)5月15日~31日学院(部门)述职评议
申报人员在本单位述职,展示教学材料(包括讲稿、教学总结、试卷分析等)、科研成果与申报材料。各相关部门须成立由所在部门党政领导、教师和行政人员代表组成的民意测验小组,参加人数不得少于15人。推荐小组结合专家随堂听课及同行意见等方式,进行客观、全面、科学的考评。
1.民主测评表(附件3)。对申报人员思想政治、师德师风、平时工作表现和业绩进行打分和综合评价,同意人数在半数以上的申报人员方可上报。民主测评成绩填入《资格评审表》第十一项“任现职以来考核情况”第4条“思想政治表现考核意见”和第十二项“推荐意见”并签字盖章;思政、教管系列还需填写本项第3条“工作业绩民主测评情况”并签字盖章。
2.教学测评表(附件4)。对申报人员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态度、教学效果、教书育人等方面进行打分和评价。教学测评成绩填入《资格评审表》第十一项“任现职以来考核情况”第1条“教学质量综合考核意见”并签字盖章。
(四)6月3日~6月10日提交评审材料
1.请申报人员认真填写相关申报表格,包括《资格评审表》、《基本状况表》、《教育教学业绩目录》(附件5、6、7),选择对应系列的申报表格下载填写,相关表格填写完毕后请登录我校综合信息平台(http://rsgl.jssnu.edu.cn),在“资讯中心”-“文件上传”-“文件上传与提交”栏目中,将所有表格的电子版打包上传至“人事-2019-职称评审材料”栏目。附件基本状况表中未涉及的其他专技系列报送材料请联系人事处师资科。
2.自2019年起,《科研业绩目录》不再需要申报人自行填写,将由科研处统一从我校综合信息平台中导出。请各申报人及时录入科研成果信息并关注审核意见,并于6月3日~6月10日期间与科研处联系,查询核对导出的《科研业绩目录》。
3.纸质材料请逐条逐项对照《2019年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个人报送材料清单》(附件8)进行准备,并于6月3日至6月10日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科。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6月3日、4日(周一、周二)申报中级人员报送。教师系列周一、非教师系列周二。
(2)6月5日、6日(周三、周四)申报副高人员报送。教师系列周三、非教师系列周四。
(3)6月10日(周一)申报正高人员报送。
教师、实验、思政、教管系列中、高级,及其他专技系列中级职称申报人员填写《江苏第二师范学院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其他专技系列高级职称申报人员填写《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其民主测评成绩的汇总材料纸质版及选票原件一并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科。
(五)5月15日~6月上旬教学督导听课
人事处委托教务处组织教学督导对申报教师、实验、思政系列中级、副高职称人员进行听课。
(六)6月上旬全体申报人员会议
组织召开2019年全体申报职称人员会议,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6月中旬校内展示教学、科研成果
举办2019年全体申报职称人员的教学、科研成果展示会。人事处组织评委审阅申报职称人员的报送材料。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6月下旬校学科组评审工作会议
校学科组召开评审工作会议。申报正高人员述职8分钟、答辩3分钟;申报副高人员述职5分钟、答辩3分钟;申报中级人员述职3分钟,不答辩。
(九)7月上旬校高评委审阅材料、校高评委评审
校高评委召开评审工作会议,确定通过人选。
四、其他事项
有关职称评审的未尽事宜请及时关注人事处通知。
人事处师资科联系人:戴思薇,电话:025-83758127,办公室:教科研楼711室。
科研处项目科联系人:王瑾,电话:025-83758277,办公室:教科研楼1212室。
科研处学科办(成果审核)联系人:过琳,电话:025-83758262,办公室:教科研楼1217室。
2019职称申报QQ群号:318858962。
附件:
5.教师、实验、思政、教管系列资格评审表和基本状况表、破格情况表.rar
6.其他专技系列资格评审表和基本状况表(图书、出版、工程、档案、审计、会计、社科等).rar
10.关于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实施办法的补充规定(试行).pdf
人事处
2019年5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