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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公告

(转人事处)关于做好第五期“333工程”培养对象增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4/08 03:31:40 点击:378

关于做好第五期“333工程”培养对象增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院部、部门:

根据《江苏省第五期“333 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培养与管理暂行办法》(苏人才办〔2016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关于做好江苏省第五期“333工程”培养对象增选工作的通知》(苏人才办〔2018号)精神,现就我校第五期“333工程培养对象增选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与条件

1. 第五期“333工程第一层次培养对象基本申报条件为:具有博士学位和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在55周岁以下(196311以后出生)。第二层次培养对象基本申报条件为:具有研究生学历和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6811以后出生)。第三层次培养对象基本申报条件为: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311以后出生),其中35岁以下(198311以后出生)人员,入选名额不低于20%。贡献特别突出者,以上条件可适当放宽。

2. 第五期省“333工程第二、三层次培养对象符合相关条件的,可申报更高层次的培养对象。往期“333工程培养对象不得降低层次申报。已两次入选过同一层次的培养对象,不得再申报本层次。江苏特聘教授、在培养期的青蓝工程优秀教学团队带头人、中青年学术带头人,不得申报第三层次培养对象。

3. 其他申报条件按照《管理办法》(附件1)执行。

二、选拔和推荐名额

1. 第一层次培养对象推荐1名。

2. 第二层次培养对象推荐1名。

3. 第三层次培养对象推荐4名,其中35岁以下(198311以后出生)人员不少于1名。

三、选拔程序

1. 校内评选。申报人下载并填写《江苏省第五期“333工程”培养对象申请书(2016版)》(附件2A4纸打印一式5份)和《第一、二、三层次培养对象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3,不需要打印),于412日前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科(教科研楼711室),同时将电子版《申请书》和《汇总表》打包上传至我校综合信息平台http://rsgl.jssnu.edu.cn/),在资讯中心文件上传文件上传与提交”栏目,选择任务主题“江苏省第五期‘333’工程培养对象增选推荐”

附件材料按目录归类整理,与《申请书》分开装订成册。附件材料包括身份证或护照、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资质证明(证书)、专利证书、科技项目合同或鉴定书、获奖证书、成果推广应用证明等复印件。

人事处将于413日组织专家进行校内评选工作。

2. 网上申报。通过校内评选的申报人登录江苏省高层次人才申报管理系统进行网上申报,并打印纸质申报材料,报送至人事处。填报申报材料,要认真、规范、真实、完整,涉密信息不要在网上填报。相关事宜将于校内评选后另行通知。

联系人:顾晔峰、戴思薇,联系电话:025-8375812783758125

  

附件:

1.江苏省第五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培养与管理暂行办法.doc

         2. 江苏省第五期“333工程”培养对象申请书(2016版).doc

3. 第一、二、三层次培养对象增选推荐人选汇总表.xls

  

  

                      人事处

                                  201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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