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人事处)关于做好第五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管理期满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门:
江苏省第五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以下简称“333工程”)培养对象培养管理期将于2020年12月期满。根据省人才办《关于做好江苏省第五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期满考核工作的通知》(苏人才办〔2020〕7号)和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要求,现将第五期“333工程”培养对象期满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省第五期 “333工程” 培养对象,含2016年批准的培养对象和2018年增补的培养对象,名单附后。
二、考核内容及等次标准
1.考核内容。主要是培养对象的政治品质与道德品行、专业素养与工作实绩、目标完成情况等。
2.等次标准。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次,第二、三层次优秀等次的培养对象应分别达到《江苏省第五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培养与管理暂行办法》(苏人才办〔2016〕7号)规定的第一、二层次的选拔条件。
三、考核组织和推荐名额
1. “333工程”第一、二层次培养对象考核工作由省人才办负责,省教育厅汇总所有培养对象考核材料上报,我校推荐优秀无名额限制。
2.第三层次培养对象考核工作由省教育厅负责,由学校先进行考评,我校可推荐优秀1人。
四、考核方法与步骤
1.所有培养对象通过“江苏省高层次人才申报管理系统”(http://xmsb.jsrcgz.gov.cn/)进行网上填报并打印《培养对象期满考核表》,该系统将于6月15日正式开放,系统开放前请参考附件1的样表先进行准备工作。
2.填报《考核情况汇总表》和《实施情况统计汇总表》。
3.人事处对培养对象填写的期满考核表进行审核,组织学校专家进行考评,作出考核意见。
4.省教育厅组成专家考核组,按照规定的考核内容对各校第三层次培养对象进行考核评议,提出考核意见,优秀等次培养对象的比例不超过10%。
5.省人才办组织专家对第一、二层次及省教育厅推荐为优秀的第三层次培养对象进行考核评审,并将考核结果提交省“333工程”专家委员会进行审议。考评为优秀的培养对象名单经公示后,报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批准。
6.省人才办对考核为优秀的第一、二、三层次培养对象发文予以表彰。
五、有关要求
请所有培养对象于6月19日前将以下材料报人事处师资科:
1.《培养对象期满考核表》(在系统中填写完成后下载打印,一式3份)及附件材料1份(附件材料按目录归类整理,与考核表分开装订成册);
2.《考核情况汇总表》和《实施情况统计汇总表》(附件2、3)填写Excel格式电子文档。
3.《培养对象期满考核表》、《考核情况汇总表》和《实施情况统计汇总表》电子版请打包上传至综合信息平台-资讯中心-文件上传-文件上传与提交-选择任务主题“人事-2020-第五期333工程培养对象考核”。
4.纸质材料请统一放置于材料袋内,并在材料袋上粘贴《考核材料袋封面》(见附件4)。
联系人:戴思薇,联系电话:025-56226191。
附件:
人事处
2020年6月10日